环境评估工程师
关于领取2015年第14批环保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的通知
日期:2015-07-13 16:52
  环保工程师注册业务已办结,请按以下要求前来领取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
  一、领取要求
  1.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
  2.委托经办人领取的,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领取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时,必须打印附件中所在批次和序号页。
  4.领取港澳人士在粤注册人员注册证书,请携带注册师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相片1张。
  二、领取时间
  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的对外办公时间前来领取。(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五上午8: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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