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资格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日期:2017-06-21 15:49
、计算器等);

(二)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三)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四)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五)故意损坏电子化系统设施的;

(六)未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的;

(七)将草稿纸带出考场的;

(八)其他应当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二条 :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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