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护师
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2-04 10:56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42号)、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4〕129号)安排,为保证我省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参加药学、技术专业士级资格考试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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