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执业医师
2016年我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5-10-15 15:56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局直属有关单位,驻韶中省厂矿医院,民营医院: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4〕303号)的精神,2016年报名采用备案和验证方法,为了配合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工作,请各医疗卫生单位及时做好本单位参加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人员的有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拟于2016年在广东省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持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报考的,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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