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
关于做好江西省2015年新职业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2-11 14:11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高等(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以及《江西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管理条例》规定,为做好2015年新职业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范围

  我省在做好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的同时,继续对电子商务师(二、三、四级)、秘书(三、四、五级)、营销师(三、四、五级)、网络编辑员(二、三、四级)、公关员(三、四、五级)、育婴员(五级)/育婴师(四级)/高级育婴师(三级)、婚姻

1/9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公共营养师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04/30 0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