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资格
安徽省2015年秘书资格考试统一鉴定公告
日期:2015-04-16 15:09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今年我省继续组织参加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省统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考职业

(一)全国统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营销师(1、2级)、职业指导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11个职业。

(二)全省统考:秘书(2、3、4、5级)、网络编辑员(2、3、4级)、营销师(3、4、5级)、公关员、收银员、信用管理师、婚姻家庭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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