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报检员业务基础预习:出入境货物检疫程序
日期:2014-07-31 12:05
直通放行制度
直通放行包括进口直通放行和出口直通放行。
进口直通放行是指对符合条件的进口货物,口岸检验机构不实施检验检疫,货物直运至目的地,由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放行方式。
出口直通式放行是对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后,企业可凭产地检验检疫签发的通关单在报关地海关直接办理通关手续的放行方式。
二、出入境集装箱、交通工具、人员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
(一)出入境集装箱的报检
1、入境集装箱的报检
报检员考试
8/8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05/20 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