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015年MPA(单证)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日期:2015-09-13 11:43
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由长安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长安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8.其它事项
公共管理硕士(MPA)属于专业学位教育,毕业后只获得MPA学位证书,没有MPA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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