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
山东财经大学2016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日期:2015-09-13 11:41
主要形式。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按规定的程序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地址:济南市舜耕路40号山东财经大学舜耕校区MPA学院(德馨楼301、3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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