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
2018年1月1日起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实施
日期:2017-06-25 14:25
设计招标,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第六条(发包条件)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已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
(二)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有招标所需的基础资料;
(四)满足法律、法规及本市其他相关规定。
采用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情形发包的,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设计方案、功能需求、技术标准、工艺路线、投资限额及主要设备规格等均应确定,并满足下列情形之一:
(一)经核定的重点产业项目;
(二)建设标准明确的一般工业项目;
(三)功能需求可由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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