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
2015年度关于北京市高级工程师资格试行考评结合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5-03-31 09:37
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参加编写省(部)级及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或生产操作规程的主要起草人;
  3.持有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完成者证书;
  4.获得本专业技术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4项;
  5.公开出版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四)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取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满8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五)已取得高级讲师、副教授、教授、副研究员、研究员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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