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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2008年《经济法》试题及答案1


时间:2012-12-13 来源:注册会计师考试网 浏览次数:37  【华夏培训网: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18题,每题1分,共18分。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在答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18题,每题1分,共18分。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2B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

  1.1988年2月8日夜,赵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从背后击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赵某于2007年10月31日掌握确凿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钱某。赵某要求钱某赔偿的诉讼时效届满日应为( )。

  A.1990年2月8日
  B.2008年2月8日
  C.2008年10月31日
  D.2009年10月31日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最长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本题中,权利侵害之日为1988年2月8日,实体权利保护期限截至2008年2月8日。
  

  2.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一个法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分期缴付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
  C.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D.债权人不能证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与其股东自己的财产相混同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不允许分期缴付出资。此外,《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禁止其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选项A和B是错误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选项D的表述有错误。

  

  3.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栋房屋,份额相同。为提高该房屋使用价值,甲向乙、丙、丁提议拆旧翻新。在共有人之间未就该事项做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表述中,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

  A.即使乙、丙、丁不同意,甲仍可以拆旧翻新
  B.只要乙、丙、丁中有一人同意,甲就可以拆旧翻新
  C.只要乙、丙、丁中有二人同意,甲就可以拆旧翻新
  D.只有乙、丙、丁均同意,甲才可以拆旧翻新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共有财产的处分规定。根据规定,根据《物权法》规定,按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需要经过甲、乙、丙、丁四个人中的三个人同意就可以通过,甲自己提议的,肯定是同意,因此最终只要有乙、丙、丁中的二人同意就可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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