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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22人公告


时间:2016-03-05 来源:公安招警考试网 浏览次数:560  【华夏培训网: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决定开展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公开招聘工作。一、招聘计划乌鲁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决定开展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计划
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22人。
二、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消防部队退役士兵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3月1日至1998年3月1日期间出生,其它涉及年龄条件以此类推);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执行;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
(六)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七)公安消防部队退役士兵招聘条件:
1、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年龄35周岁以下;
2、退役士兵中士官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过副班长以上职务;
3、退役士兵中义务兵须具有国家全日制普通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籍材料齐全),共青团员;
(八)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有关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四、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笃信宗教、多次参加宗教组织活动或参加过“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直系亲属、直接抚养者或其他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系“法轮功”、对社会有危害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三)曾被所在单位开除职务的人员;
(四)参加并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拟录(聘)用已公示的人员;
(五)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六)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七)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
(八)有海外留学经历的或曾拥有海外国籍的人员;
(九)由于各种原因,其政治表现难以查清的;
(十)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招聘职位;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岗位
详见《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六、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和《岗位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
(一)发布《简章》和《岗位表》
《简章》和《岗位表》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lmq.xjrs.gov.cn)、乌鲁木齐人事考试网(www.wlmqrsks.com)以及新疆消防网(www.xjxf.com)发布。
(二)报名和缴费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方法登录乌鲁木齐人事考试网(www.wlmqrsks.com),按照《报名流程》进行。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笔试费用40元,共计55元。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加5分;
4、公安消防部队退役士兵招聘文员加分条件:
(1)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的加3分;
(2)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或全国性比赛二等奖)的加5分;
(3)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的加8分;
(4)服役期间获得一等功以上表彰奖励的加10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只能就高加分一次,加分后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
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对象: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入闱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审查时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资格审查表》、《报名表》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其中:
1、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关于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及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2、“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市级或县级团委出具的证明和志愿服务证书;
3、“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市级或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部门出具的期满服务证明;
4、“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市级或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
5、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证》及原服役支队级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6、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等材料。
(五)面试
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面试方式:管理岗位为结构化面试;专业技术岗位分为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成绩的50%)和专业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专业测试方向为公共安全消防常识。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费用:按每人40元的标准,在面试前缴纳。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相同者进行加试,加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管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50%+专业测试×50%)×60%
(七)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对象:面试成绩合格人员。
体能测评科目:1500米、10米×5往返跑、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
体能测评方法、测评标准按《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公开招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八)体检
体检对象: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招聘计划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考生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自理。
(九)政审
政审形式:采取调档审查、实地调查了解等形式进行。
政审内容:主要考察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毕业证及相关证件进行复核。
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通过的在乌鲁木齐人事考试网(www.wlmqrsks.com)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聘用文件、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
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时间安排
(一)报名阶段:
发布《简章》和《岗位表》:3月4日。
网络报名:3月7日10:00--3月13日18:00。
网络缴费:3月7日10:00--3月14日18:00。
打印准考证:3月17日10:00-3月19日24:00。
(二)笔试:3月20日(详见准考证)。
公布笔试成绩:3月23日 18:00。
(三)资格审查:3月25日- 3月26日。
公布资格审查结果:3月29日18:00。
(四)面试:3月31日。
(五)总成绩公布:4月5日 18:00。
(六)体能测评:4月6日。
(七)体检:4月7日。
(八)政审:4月13日-4月17日。
(九)公示:4月18日-4月26日。
八、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简章》和《岗位表》,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考,报考者应持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考试,未能携带相关证件或未能按时参加的,取消资格。
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凡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乌鲁木齐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政策咨询电话:
市公安消防支队 0991-8515222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市人才服务中心 0991-4638184
监督电话:
0991-8515231
原标题: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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