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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滨海公安分局事业单位招聘


时间:2015-10-11 来源:事业单位考试网 浏览次数:15  【华夏培训网: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9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六)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填写《潍坊市公安局滨海经济开发区分局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2日-10月16日,共5天。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潍坊市公安局滨海经济开发区分局三楼政工办公室,电话:0536-5308607。
  报名表格请登陆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下载。
  (二)资格审查
  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考范围、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录资格。
  四、考试
  考试工作包括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等步骤,具体时间、地点在开发区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考试时间初定为10月31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岗位招聘计划与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招考办公室研究,可按比例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其减少的计划经研究后可调整到其他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名单在开发区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对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测评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公安工作的需要。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男1000米、女800米,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女纵跳摸高。凡是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
  体能测评达标人员进入面试范围。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比例达不到1:3,则按1:3的比例从未进入体能测评的笔试人员中依次递补进行体能测评。
  (四)面试
  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思考5分钟,答辩5分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政审范围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低于60分的应试者视为考试不合格,不予聘用。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与政审范围人员名单,在开发区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政审
  统一组织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除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以外,还须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政审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员的依据之一。对体检与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体检与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开发区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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