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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秀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0个


时间:2015-07-30 来源:教师资格证考试网 浏览次数:16  【华夏培训网: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报名工作组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为加强西秀区教育师资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区师资需求情况,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有关规定,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50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师10名,职业高中教师20名,初中教师10名,小学教师10名。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公开聘用。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见《西秀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3.具有相应层次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西秀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5.报考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7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拟报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西秀区在职在编教师,现仍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参加安顺市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4.截止2015年7月31日在读的全日制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发布信息
  《西秀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通过西秀区人民政府(www.xixiu.gov.cn)和西秀区教育信息网(www.xxqjyj.com)发布,相关招聘信息通过西秀区人民政府网(www.xixiu.gov.cn)和西秀区教育信息网(www.xxqjyj.com)发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 2015年8月3日至5日(上午9︰00~下午5︰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西秀区政务中心教育窗口(驼宝山广场8栋1楼)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简章,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15年西秀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正面彩色照片4张。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体检、考察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工作组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资料供资格审查和考察时使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责任自负。
  3.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纳100元报名考试费。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缴费发票于2015年8月12日(上午9:00~下午17:00)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如不达比例,将根据报名情况取消或减少招聘岗位数,并将岗位取消或减少情况向社会公示。
  在报考过程中,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咨询,由西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2015年8月14日(星期五)上午 9︰00—11︰30。
  (二)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三)笔试命题: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分值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职业高中实训教师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和技能操作。)
  1.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基本要求、法律法规、教材教法(分学段命题)、国内时事政治(2015年1月至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2.专业知识
  (1)普通高中(含职业高中公共基础、专业基础课教师)、初中教师:
  按学段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命题,报考高中教师以高中教材内容为主,报考初中教师以初中教材内容为主。
  (2)小学教师:
  小学不分学科命题,内容包括初中、小学教材(初中占50%,小学占20%)。
  (3)职业高中实训教师
  职业高中实训教师的考试分面试和技能操作,面试和技能操作均以100分计算。
  (4)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分学段单独命题,
  七、面试及技能测试
  面试及技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由区教育局在“西秀区人民政府、西秀区教育信息”网站上公告,请考生关注并查阅。
  (一)面试
  普通教师岗位(除职业高中实训教师外的其它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笔试结束后,按学段分学科以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技能测试
  职业高中实训教师岗位直接进入面试和技能操作环节。同一岗位考生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按考生技能操作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八、总成绩计算
  1.职业高中实训教师按面试成绩占40%,技能操作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技能操作成绩×60%”。
  2.其他招聘教师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考生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的,需加试面试考试,按加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九、体检
  体检在区教育局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由区教育局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空缺岗位(该岗位自动放弃体检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依次递补。
  体检结果由现场监察内审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有关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教育局同意后组织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十、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考察的空缺岗位(该岗位自动放弃考察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期间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依次递补。
  在考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西秀区在职在编教师,现仍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参加安顺市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4.截止2015年7月 日在读的全日制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十一、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区教育局在招聘信息发布的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西秀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区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备案。被聘用人员按学段分学科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并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严肃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西秀区教育局。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陆“西秀区人民政府网”(www.xixiu.gov.cn)和“西秀区教育网”(www.xxqjyj.com)。在招聘过程中,区教育局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招聘等有关内容)都将在以上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3-33222604、33226273
  监督电话:0853-33349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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