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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省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时间:2015-07-03 来源:公选领导考试网 浏览次数:365  【华夏培训网: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省法院机关、法院系统选调生考试录用工作人员笔试、专业测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下一步将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为做好这次体检的组织工作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省法院机关、法院系统选调生考试录用工作人员笔试、专业测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下一步将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为做好这次体检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请报考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和全省法院系统选调生的应检人员于7月6日早4:30前到省法院正门(长春市经开区珠海路1117号。联系电话:13756919519、13943105855 )集合。
  二、考生须知
  体检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如有遗失,请携带身份证、网上报名信息表和现场报名登记表)、人民币1000元(请多准备些10元零钱)。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1.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中第一页病史部分要由受检者本人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其它部分不允许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采血、留尿、B超检查结束后可食用一些食品。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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