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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江西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及参考答案


时间:2011-05-29 浏览次数:76  【华夏培训网: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一、注意事项  1. 申论考试是对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 参考


 5. 陈某,四川省成都市司法局原局长,因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5年,陈某在担任彭州市委书记期间,在相关公路绿化、办公楼的修建等6项工程和购买土地等事项中,多次收受请托人送的贿赂款共381万元和美元2万元。

  其实,在刚参加工作及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陈某的思想是比较单纯的,满怀激情想认真搞好工作,干一番事业。就是要到彭州时,陈某也曾暗暗发誓要堂堂正正做人,认认真真干事,在彭州这个舞台好好实现一下自己的人生价值。但做了市委书记,当了“一把手”后,随着职位的升高,权力的扩大,找他的人多了,说好听的话的人也多了,于是他的头脑逐渐开始膨胀,自以为是的思想越来越重。

  当市委书记,可以说是行有车,食有肉,丰衣足食不用愁。但是他仍然不满足,满眼看到的都是高消费的生活,特别是随着接触人群层次的多样化,加之受市场经济一些消极因素的影响,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开始出现异化。尤其是看到一些老板本事不大,水平不高,却神通广大,坐名车穿名牌,他的心理开始不平衡了。

  随着思想的下滑,以及各种现实的催化,他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质的变化。把自私作为了人的本性,认为人人都是自私的。在人生观上则认为,人生一世,草木一秋,转眼就百年,应该早点捞点钱,过有品质的生活才行。就这样,陈某开始在思想上形成了一种自私的价值观即“办实事、图实惠”。在这种错误思想的指导下,陈某的金钱观也发生了变化,认为钱越多越好。继而开始从推推让让收红包,到逢年过节收礼金基本上是来者不拒,后来开始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从最初收钱时心跳加快、手发抖,到后来看着一捆捆的人民币收起来也心安理得。

  6. 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特别是高速公路的兴建,给城市周边的农村带来了无限生机,也使农村集体土地被大量征用。在征地补偿款不断向农村发放的同时,一些地方监管机制却长期缺位,少数村干部贪污,挪用公款案屡见不鲜,成为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经济发展的难言之痛。

  洛三高速公路是我国东西交通大动脉连霍高速公路的一部分,途经河南省陕县16个行政村。自2001年以来该县检察院先后查办了贪污洛三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案件22起33人,涉案金额106万余元。这33人中既有担任村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出纳、会计等职务的农村基层干部,还有乡镇分管土地、财政的干部,也有负责高速公路建设的工作人员。

  无独有偶,河南省封丘县检察院去年在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阿深高速封丘段工程土地补偿款的发放、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时,也揪出了三条“蛀虫”。该县留光乡周庄村原村会主任杨勒连,将本村的补偿款中的2万元借给本乡的一名乡领导使用,4. 7万余元则拿来为儿子看了病。留光乡留固村原村委会主任薛德逊,则将补偿款11. 5万元用于自己和朋友做生意。赵岗镇南城岗村原村委主任王令修,将1. 2万元的土地补偿款借给朋友,以获取高额利息。

  征地补偿款缘何成了“唐僧肉”?封丘、陕县两地的办案检察官分别对查办的案件进行了分析。虽然一个是贪污案多,一个是挪用公款案多,但案发原因几乎是一样的。

  办案检察官说:“除了村干部法制意识淡漠外,涉案行政村的财务管理异常混乱,收入不记帐、虚列开支、白条入帐、虚报冒领等现象司空见惯,使一些农村基层干部有机可乘。”

  另外,乡镇财务干部监督不力,对补偿的使用和发放没有进行及时的核对、检查。而开发主体、建设主体与乡镇一级和村一级不能正常衔接,缺乏有效监督,致使村干部之间、村干部和乡镇土地管理人员之间、村干部与重点项目建设单位人员之间相互勾结,利用职务便利大肆侵吞、私分、挪用占地及附属物补偿款。

  7. 在现实社会中,“公帐”全额上缴国库的规定往往被大打折扣,一些地方“私帐公抵”的现象屡见不鲜,其表现形式尽管五花八门,形形色色,其目的不外乎两个:一是通过“私帐公抵”为部门或单位攫取好处。群众上访反映,当地一家企业多年拖欠养老保险近千万元,把两层办公楼让给劳动保障部门使用后,所欠的“公帐”就全面冲销了。又如,河南濮阳市劳动保障局减免企业870多万元养老保险费换取6辆轿车(2006年8月21日新华社消息)。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明确规定,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可见,其“减免”之说纯粹是托词。二是通过“私帐公抵”谋取个人私利。河南内乡县马山口镇工商所长齐彦勇与当地一些酒店私下达成协议,他的吃喝钱由工商管理费冲抵。其中,在一家酒店冲抵吃喝钱3200元,酒店老板索要抵帐剩余的3707元时,竟被所长扇了一耳光,当场晕倒(据2004年11月9日《河南日报》)。此类吃喝冲抵“公帐”的现象,已经在一些地方形成“潜规则”,工商、税务、劳动保障等部门,都与酒店有这种不成文的协议。有的单位领导常年的烟酒和待客桌席都由酒店提供,最后统一由“公帐”冲抵。有的人甚至连一年的生活用品也都由“公帐”冲抵。日前记者在某县级市采访获悉,某税务所长王X情人装修房屋,所有的材料是四五家商店凑的,人工是一家装潢公司出的,所有花费都是从各家的税收中冲抵的,总计将近10万元。

  此类“公帐”,不管是哪一个部门负责征管的,都是公共财政的钱。一些官员利用征管

  “公帐”工作之便,监守自盗,“偷梁换柱”,将本该上缴国库的“官银”转换成物品予以载留侵吞,其性质都是“国贼”,都是贪污,都是****。想想看,如果把全国各地这类****恶行来个大清理,被截留、盗窃的公共资金笃定是个天文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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