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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成考专升本备考辅导:民法学名词解释(2)


时间:2013-08-01 来源:成人高考网 浏览次数:36  【华夏培训网: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1、职务作品: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2、发明: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1、职务作品: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2、发明: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3、实用新型: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应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4、外观设计: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 的新设计。

  5、专利申请优先权:申请人就一项发明在一个缔约国提出申请之后,在一定期限内,又向其他缔约国申请时,申请人所具有的以第一次提出申请的日期作为后来提出申请的日期的权利。

  6、商标异议:对某商标的初步审定,依据商标法提出反对意见,要求撤销初步审定。

  7、注册商标争议:商标注册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而发生的商标专用权归属之争。

  8、商标权的续展:商标权人在商标权有效期间届满前向商标注册机关办理注册手续,经商标注册机关核准注册,经纬维持该注册商标的法律效力。

  9、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10、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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