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信息
各地考试

当前位置:首页 » 成人高考 » 成人高考培训 » 专升本 » 政治 » 正文

2012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政治哲学15


时间:2012-03-25 来源:成人高考网 浏览次数:78  【华夏培训网: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质和量、质变与量变的含义及相互关系?答: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质的根本特点是,特定的质就是事物本身,质

质和量、质变与量变的含义及相互关系?

答: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质的根本特点是,特定的质就是事物本身,质和事物不可分割,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量:是事物的规模,发展程度和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窨上的排列组合等可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量的根本特点是:量与事物的存在不是直接同一的,即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变化并不影响某物之为某物。度:质和量的统一叫度。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限度,幅度,范围,是和事物的质相统一的数量界限,也就是一定的质所以能够存在的量的限度(范围)。量变和质变的关系: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两种状态。量变是指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状态向另一种状态的飞跃。量变和质变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量变和质变是相互联系的。一方面,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另一方面,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一方面,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着部分质变,它又区分为阶段性部分质变和局部性部分质变两种情况。另一方面,在质变过程中,具有量的扩张,即新质要素在数量上迅速扩大,直至新质完全代替旧质。量变和质变又相互转化。在量变基础上发生的质变,体现和巩固着量变的成果,并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量变、质变,新的量变,质变相互转化和交替,这就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普遍规律,即质量互变规律。

©2015 hxp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13002816号-1
华夏培训网唯一网址www.hxpx.com